在日居住的外国居民中,持有“家族滞在(陪同家属)”签证人员的兼职选择范围将进一步扩大。日本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宣布,自2026年10月1日起,仅限持有家族滞在签证的外国人,在获得个别许可的前提下,允许在帕青哥店(弹子机店)或游戏机厅等娱乐场所(游技场)营业店铺内进行兼职(资格外活动),以此放宽相关限制。
这一举措有望为在日本工作的外国劳动者的配偶及子女等家族滞在签证持有者提供更多的经济自立与社会参与机会。然而,该政策并非一律适用于所有外国人,由于存在具体的限制条件 and 程序,因此需要提前仔细确认。
仅限“家族滞在”签证持有者……留学生等除外
此次放宽限制最重要的一点是,适用对象被严格限制为“家族滞在”签证持有者。
- 允许对象: 持有“家族滞在”在留资格的外国人
- 排除对象: 持有“留学”签证者,以及作为受外国人抚养的配偶或子女等、被指定进行日常活动的“特定活动”签证持有者
留学生或特定活动签证持有者无法享受此次放宽限制的红利,与以往一样,仍全面禁止在娱乐场所营业店铺内工作。由于根据签证类型不同,可兼职的行业也有所差异,因此必须明确确认自己的在留资格。
必须取得“个别资格外活动许可”
家族滞在签证持有者若想在帕青哥店或游戏机厅等场所工作,需要办理与以往普通兼职许可不同的手续。
即使已经拥有“每周28小时以内”的一般性(一揽子)资格外活动许可(包括许可),若要在娱乐场所营业店铺内工作,也必须额外申请并取得专门的“个别资格外活动许可(个别许可)”。
此外,包括同时兼职多份工作的情况在内,所有资格外活动(不分包括许可和个别许可)的总工作时间每周不得超过28小时。如果超出该时间工作,将被视为违法,可能会对今后的签证更新或永住权申请等产生不利影响,因此需要严格管理时间。
允许工作的店铺标准
并非所有娱乐设施都可以工作。仅限于《风俗营业法》(风营法)第3条第1款所规定的风俗营业中,获得以下营业许可的店铺:
- 《风俗营业法》第2条第1款第4号营业: 帕青哥店、麻将馆等
- 《风俗营业法》第2条第1款第5号营业: 游戏机厅等
因此,在求职时,应提前通过雇主明确确认招聘店铺是否属于法律允许的行业。
申请程序及所需材料
若要在娱乐场所店铺开始兼职,必须向管辖的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官署提交申请书并获得正式许可。申请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 雇佣合同
- 工作地点(店铺)填写的誓约书(内容包括遵守外国人雇佣情况申报、建议取得特定在留卡、定期确认每周28小时以内工作时间等)
- 该店铺的营业许可证复印件
特别是雇主需要填写的誓约书中,必须包含定期确认外国员工劳动时间并遵守法律义务的承诺,因此在求职阶段寻求雇主的配合至关重要。
最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在实际取得资格外活动许可之前,绝不能在相关店铺开始工作。如果在许可下来之前,以岗前培训或试工等为由开始工作,可能会被认定为非法就业。因此,务必在确认护照或在留卡上已盖有许可印章后,再开始工作。
这一措施将于2026年10月起实施,因此持有相关签证并希望在日本求职的外国人,最好提前熟悉相关规定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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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