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在日本長期居住並準備申請永住權的外國居民來說,迎來了重大的變化。日本出入國在留管理廳修改了關於永住許可的指南(指引),大幅收緊了審查要求。
此次修改旨在綜合評估計畫在日本定居的外國人的經濟自立能力、社會義務履行情況以及語言能力。以下為正在規劃長期人生藍圖的外國居民,整理必須了解的主要變更事項與適用時間。
1. 所得及年金要求更趨嚴格
首先值得關注的是評估生計維持能力的「獨立生計要求」有所收緊。
- 要求達到日本平均水準以上的所得:申請者家庭的年收入是否達到「持續高於日本家庭平均收入的水準」,將成為重要的審查要素。這不僅僅是超過最低生活費,而是必須持續證明擁有相當於日本社會平均中產階級水準的經濟實力。
- 家庭合併所得的限制:在計算家庭年收入時,可以合併同一家庭中共同生活的家族成員所得。然而,持有「家族滯在(家族滞在)」等在留資格的家族成員,透過取得資格外活動許可進行兼職(打工)的收入,將不列入合併計算範圍。
- 退休準備資產評估(年金要求):未來預計可領取的年金額度,必須達到加入厚生年金(厚生年金)30年時的同等水準。即使未達此標準,若擁有足夠的金融資產(如存款等)以彌補不足部分,仍可被認定為符合要求。
2. 新增日語能力及社會義務要求
評估是否能融入日本社會並共同生活的「國益要求」也變得更加嚴格。
- 導入日語能力標準:新要求申請者具備日常生活和社會活動無礙的日語能力。標準為歐洲共同語言參考標準(CEFR)B1級以上,這相當於「獨立的語言使用者」之實力。
- 理解社會制度與子女教育:是否正確理解並遵守日本的社會制度和規則將成為評估對象。此外,若有學齡期子女,審查過程中也會確認子女是否確實入學並接受教育。
3. 縮減配偶特例要求的放寬優惠
針對與日本人或永住者結婚的配偶所適用的永住權申請特例標準,其門檻也有所提高。
過去只要「婚姻生活滿3年以上且在日本居住滿1年以上」即可申請永住權,但修改後,要求大幅提高至「婚姻生活滿5年以上且在日本居住滿3年以上」。因此,預計透過結婚早期取得永住權將比以往更加困難。
4. 修改後指南的適用時間
為了減少混亂,此次修改方案將根據項目分階段實施。
- 所得及公共負擔相關要求:針對2026年4月1日以後提出申請,且截至同年10月1日仍在審查中的未處理案件,已率先開始適用。
- 日語能力、年金要求等其他修改事項:原則上自2027年(令和9年)4月1日以後的申請件起開始適用。
此次指南的修改,要求以日本永住權為目標的外國人進行更具系統性且長期的準備。除了必須嚴格管理所得證明與年金繳納狀態外,看來還需要在取得官方認證的日語資格、遵守社區規則等多方面做好充分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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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時事通信